明朝的经济发展状况,私营工商业发展,商业空前繁荣
私营工商业
明朝无论是铁,造船,建筑等重工业,还是丝绸,纺织,瓷器,印刷等轻工业,在世界都享有盛誉。
明朝以较短的时间完成了宋朝手工业从官营到私营的演变,而且变化得更为彻底。迄至明朝后期,除了盐业等少数几个行业还在实行以商人为主体的盐引制外,一些手工业都摆脱了官府的控制,成为民间手工业。
晚明时中国民间私营经济力量远比同期西方强大,当英国商人手工场业主拥有几万英镑已算巨富时,明朝民间商人和资本家动用几百万两的银子进行贸易和生产已经是很寻常,郑芝龙海上贸易集团的经济实力达到每年收入数千万两白银,当时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根本无法与之相抗衡。
在商业都市的发展规模、人口城市化状况和市场化程度方面:16世纪的欧洲城市规模较小
,1519年至1558年时期,拥有2万至3万人口即可称为“大城市”。从城市规模和人口比例看,晚明中国的城市化程度反倒稍高一些。据伊懋可的数据,中国城市人口在明朝末年占到总人口的6%至7.5%。据曹树基的估计,1630年时中国城市化率已达到8%。
商业的空前繁荣
明代中后期,农产品呈现粮食生产的专业化、商业化趋势。江南广东一大片原来产粮区由于大半甚至八九成都用来生产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而成为粮食进口区,其它一些地方则靠供给粮食成为商品粮食出口区。
长江三角洲一带是当时桑、棉经济作物和手工业最发达的地步,常思患粮食不足……区域内调剂甚繁。但整个区域仍有不足,须由湖北,江西,安徽运入,所谓“半仰食于江、楚、庐、安之栗”。
一般粮食作物的种植,主要有稻、麦、粟、梁、黍、菽等多种谷类;某些本来可以自给的区域,由于手工业的发展,非农业人口的剧增,或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使本地生产粮食不能满足需求,因而每年需从外地输入大量粮食。
不少土地主缙绅也逐步将资金投向工商业,“富者缩资而趋末”,以徽商、晋商、闽商、粤商等为名号的商帮亦逐渐形成,并在一定地区和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人口转为工商业者的数量急增。